據新華社海口8月5日專電 (記者 傅勇濤)海南省紀委、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4日聯合向媒體發布三亞海棠灣腐敗案的查辦情況:海棠灣案件自去年6月立案偵查以來,已發現涉嫌違紀違法犯罪人員104人,其中歸案76人,法院依法判決10人。海棠灣鎮原鎮長李驥受賄索賄1440萬元,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海棠灣位于海南省南端、三亞市東部。在海棠灣開發中,海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實部分領導干部和不法分子涉嫌內外勾結詐騙征地補償款和受賄案。 海南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誠介紹,截至目前,全省12家法院包括4個中院和8個基層法院共受理海棠灣系列案件23件,涉案27人,依法判決10人。目前,一審已審結案件9件,涉案10人。其中依法從嚴打擊的案件有3件。 海棠灣工委原副書記、海棠灣鎮原鎮長李驥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索賄1440萬元,截至目前僅退贓60萬元,被追贓150萬元,仍有1200余萬元未追回。鑒于其犯罪的主觀惡意性和在社會上造成的惡劣影響,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三亞市海洋漁業局 水產技術推廣站原站長、海棠灣水產 養殖評估專家組原組長邢增棟,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433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另有兩名專家組成員林吉泉和陳強,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據了解,邢增棟為大學文化,捕前任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海棠灣水產養殖評估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組長。 在三亞市海棠灣開發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因海棠灣鎮征地工作人員缺乏與養殖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2010年5月,三亞市海棠灣鎮人民政府向三亞市人民政府請示,請求幫助解決海棠灣環湖路等項目涉及的各類養殖場規模及養殖標準認定。 三亞市人民政府下文要求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等單位派員支持海棠灣做好認定工作,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指派其下屬事業單位三亞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具體負責該項工作。之后,組建以三亞市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邢增棟為組長,林某泉、陳某為成員的專家組,對被征收的海棠灣養殖池塘中養殖生物進行現場考察、評定和出具補償意見。 2010年至2011年間,邢增棟利用其任專家組組長的職務之便,在水產養殖場考察、評定過程中,通過提高補償標準等方式為養殖戶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總計人民幣434萬元。 扣除邢增棟案發前退還的8萬元、案發后向澄邁縣人民**退贓60萬元、被保亭縣人民**凍結的100萬元外,尚有贓款266萬元仍未退回。 2012年8月8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邢增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邢增棟退繳的贓款60萬元及已凍結的贓款1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邢增棟尚未退繳的贓款266萬元,繼續予以追繳。 |